关于继续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提醒
2020-03-12 20:21

  根据斯里兰卡卫生部信息,3月11日该国一名曾为意大利旅游团提供服务的导游确诊感染新冠肺炎,这是该国第二个确诊新冠肺炎病例,也是首例当地人确诊病例。目前,斯里兰卡政府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是对来自意大利、伊朗、韩国的旅客采取集中隔离措施(14天),二是自3月14日起暂停所有外国普通护照持有人员落地签证政策(马尔代夫、新加坡、塞舌尔除外),三是要求政府学校和天主教学校自3月13日至4月20日停课。

  鉴此,中国驻斯里兰卡使馆提醒在斯中国机构和人员继续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保持高度警惕,根据专业机构意见配合防疫。密切关注斯卫生部官方机构发布的疫情通报(网址:http://www.epid.gov.lk),积极配合斯政府相关防疫举措。同时,关注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官方机构颁布的防疫建议和举措,克服恐慌情绪,科学防范疫情,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举办和参加群体性活动,与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人员接触时做好个人防护。

  二、抓细抓实单位与自我防疫措施。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咳嗽、打喷嚏时应屈肘遮挡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各中资机构和超市、餐馆等人员密集行业或场所经营者做好本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宿舍、餐厅等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在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室内公共场所等密闭环境时,视情正确佩戴口罩;合理储备必要防疫物资,避免过量抢购,更勿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三、在斯常驻中国公民近期尽量减少长途旅行,合理安排个人往返斯里兰卡的旅行计划,同时避免前往其他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近期确因紧急工作需要来斯的中国公民,行前务必确保自身健康情况良好,入境时配合斯检疫部门工作,按要求居家隔离14天。如您计划回国,请严格遵守目的地地方政府有关隔离等防疫要求。如您已有疑似症状,请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切勿仓促回国,以免增加疫情扩散风险。

  四、如您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请即佩戴口罩,尽量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及时赴斯里兰卡传染病医院接受隔离检查和治疗,并第一时间告知使馆、所在机构或侨团。

  五、为降低申办证件过程中的病毒传播风险,使馆在办证大厅入口处继续进行体温监测,增加办证大厅清洁消毒频次,并放置消毒洗手液,请自觉配合。如有疑似症状,建议暂勿来馆办理证件。其他来馆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请尽量配戴口罩进入办证大厅。

  科伦坡传染病医院电话:011-2411284

  医疗急救电话:

  011-2691111(The National Hospital of Sri Lanka)

  011-2437744(St. John Ambulance)

  驻斯里兰卡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11-2676033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